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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间针对可撤销的公司决议提起诉讼主张撤销,视为股东对决议的消极认可,该决议的瑕疵属被治愈,决议应发生效力。但立法对于是否允许股东通过积极行为来治愈决议瑕疵,并没有... 查看详情 >>
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包括未履行出资、未全面履行出资和抽逃出资三种类型。其中,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又可细分为未足额出资、延迟出资和瑕疵出资三种情形。未足额出资是指股东只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 查看详情 >>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2020年修正)第17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 查看详情 >>
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22条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存在无效情形时,股东可提起诉讼请求认定股东会决议无效。同时,根据《公司法》第34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优先认缴新增资本... 查看详情 >>
股东会决议行为与传统的民事法律行为存在重大区别。法律行为成立的两个构成要件为意思表示的存在和产生意思人意欲发生私法上的效果。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法律行为的成立还需要符合法律规定。但...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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